迁安律师:合同履行管理包括哪些
合同履行部、财务部、法务部等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要求做好各部门的合同履行管理工作。迁安律师——王建军为您介绍以下问题:
(一)履行合同所做的所有工作都应保留记录或证据。如:支付款项,应通过银行转账支付,并在原始凭证上注明资金用途和相应的合同编号;交付货物的,应当索取正式的收货凭证。
(二)及时发出催告和异议
催告一般用于督促对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。同时,催告也是进一步采取某些行动的必要前提程序。如果合同在某些情况下终止,必须通过催告。异议一般是在接受对方交付的情况下,发现对方的交付不符合合同约定。如果接受对方交付的货物后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,应及时向对方提出书面异议。
(三)及时收集和保存证据
在合同履行过程中,合同各方的往来函、通知等文件具有法律效力。如有争议,也是区分责任的重要证据。合同履行部门负责保存合同履行各环节形成的书面材料。有关材料发送给其他部门的,应当及时移交合同履行部门备案。迁安律师
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,应及时收集我公司履行事实和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。同时,如果我公司一方不慎违约,应尽量避免被对方掌握证据。我公司的履行情况应及时记录,并由对方确认。履行销售合同交付货物时,对方应签订一式两份收据,一份留给对方,另一份交销售部备查。向对方交付增值税发票时,对方应出具收据。在履行采购合同付款时,对方应出具收据或收据。原则上,我公司只开具限制性转账支票,不得以现金形式支付。
(四)建立信息报告反馈制度,及时处理异常情况。
事实上,合同履行中的许多问题都是法律问题,具有较强的技术性和专业性。合同履行部门应当认真对待,及时与法律部门沟通联系,法律部门应当参与上述问题的处理。我公司应建立信息报告和反馈的制度和程序,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相应的处理。
(五)合同履行过程中,法务部负责对合同中相应条款的具体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法务部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一般采用普查和重点检查的方式。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:一是看合同各方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进度全面履行合同,督促各方严格履行合同;二是看合同数量、交货期限、付款是否有变更。如有变更,应办理变更签字手续,以合同形式明确变更;三是看是否有违约行为,这是监督检查的主要工作。迁安律师
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法务部对合同进行监督检查,并指定专人负责合作工作。
(六)合同履行后,合同履行部门应当指定专人解决剩余问题,并规定解决期限。如果在期限内确定无法解决的问题,应立即向我公司领导报告,我公司领导应指定有关部门配合解决,并提出具体方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