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职时约定“没有劳动争议”不能再要求公司支付补偿了?
【我张三,X年X与公司正式解除劳动关系,所有劳动报酬、待遇、福利已结清,与公司无劳动争议和纠纷,承诺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后果,无论未来发生什么,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或相关机构索赔,否则公司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本人承担赔偿责任。
员工离职时,企业要求员工签字“没有劳动争议”协议有效吗?员工还能向仲裁机构主张权益吗?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(一)》第三十五条
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手续、支付工资、加班费、经济补偿或者赔偿达成的协议,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不存在欺诈、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的,视为有效。
前款协议有重大误解或者明显不公平的,当事人要求撤销的,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。
离职协议无争议,员工能否要求未签订合同的两倍工资?
【案例】
员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,表明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,离职后与公司无劳动争议。
离职后,员工申请劳动仲裁,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。
法院认为,离职证明中的表述“没有劳动争议”视为员工放弃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。
员工请求确认离职申请无效,但未提交证据证明公司在签署离职申请时存在欺诈、胁迫等情况。离职申请的内容不违反法律,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当有效。
离职协议无争议,员工能否要求经济补偿?
【案例】
员工在企业工作20多年,由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,同意公司支付1万元赔偿,解除劳动关系后,双方无责任义务,互不调查。
后来,员工意识到经济补偿远低于法定标准,于是申请仲裁撤销协议,要求公司弥补经济补偿差额。
法院认为,双方签订的解除合同协议已签署确认并领取经济补偿1万元,双方已就解除劳动合同及相关补偿达成协议,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,合法有效。
签订无争议协议后,还能要求缴纳社保吗?
【案例】
员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,公司支付经济补偿,约定双方无劳动争议,员工不得向公司或有关机构主张任何权利。
员工离职后,向社保机构投诉公司未缴纳社保。由于员工工作年限长,工资高,公司缴纳了巨额社保,仅滞纳金就缴纳了20万元。
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员工承担滞纳金损失,并返还经济补偿。
法院认为,企业限制职工主张社会保险权利,主张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,用人单位免除法定责任,排除职工权利的,无效。
离职协议无争议,员工能否支持工伤赔偿?
【案例】
员工在工作中受伤,被认定为在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后继续在公司工作。(劳动关系终止后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)
离职时,员工与公司签订协议,声明所有劳动报酬和福利已结清,双方无未解决的劳动争议。
员工离职后,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等工伤保险待遇。
法院认为,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,既没有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申报相应待遇,也没有支付任何补偿,因此工伤保险待遇协议完全排除了员工的合法权利,明显不公平,公司应向员工支付一次性残疾就业补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