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撤销合同的时效性
《合同法》第七十五条规定:“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迁安律师——王建军为您介绍以下问题: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,撤销权予以消除。”《合同法解释(一)》第八条规定:“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,第七十五条、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不变,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。”
以下是可撤销合同及时性相关知识的总结,仅供参考。
可撤销合同的时效问题
1、有关理论法规
《合同法》第七十五条规定:“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。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,撤销权予以消灭。”《合同法解释(一)》第八条规定:“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,第七十五条、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,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、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。”在这里,我们会发现两个困难:一是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的一年是否也是不变期,二是本年的起始时间。我们有一个问题,为什么立法者没有在《合同法解释(一)》中规定《合同法》第七十五条中的一年。这是否隐含,本年与合同法第五十五条中的一年性质不同。在审判实践中,也存在差异...
确认可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
2005年7月1日,如果一家公司强制与我们签订合同,我们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强制性行为属于可撤销合同。如何计算撤销合同的诉讼时效?是订立之日起一年内还是履行期满一年内?谢谢(合同履行期限为2005年7月1日至2005年12月30日)
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,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:
(一)因重大误解订立的...
赠与合同可撤销诉讼时效只有一年
老两口没有孩子给侄子解决养老问题,但对方不履行赡养义务―――
麻烦事儿
李夫妇膝下没有孩子。为解决养老问题,2004年3月,李夫妇商量将房屋赠与李侄子张,并办理公证。张凭赠与公证将房屋转让给他名下...
胁迫订立的合同是否可以撤销?
2006年8月,刘某与张某合伙经营一家店铺。同年12月,刘某与张某达成协议,终止合伙。刘某向张某支付了6万元,该店让刘某独自经营。合伙终止后,刘某的店铺经营非常繁荣,张某羡慕不已,于是经常到刘某的店铺闹事。2007年2月,张某与刘某再次签订合同,约定刘某支付张某5000元,张某不得被刘某的店铺干扰其正常经营。合同签订后,刘某反悔,不同意支付张某5000元。他们就合同的法律效力发生了争执。
分歧:
本案有两种观点:第一种观点认为,刘与张签订的第二份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。刘在签订合同时,由于胁迫,其意思不真实,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:“下列合同,当事人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...
债务保全撤销权及其及时性问题
一、根据研究案例
2006年4月17日,市法院判决被告雷归还原告陈借款40万元(借款时间为2005年7月16日),原告于2006年5月30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发现雷没有个人财产,雷于2006年8月17日与张离婚,双方同意家庭财产归张所有。因此,法院于2006年8月14日作出了终止执行的裁定。调查发现,雷和张的离婚协议是原告在雷和陈的贷款案件中提供的证据...
合同无效和诉讼时效在制度功能上不一致
合同无效和诉讼时效在制度功能上不一致,两者的价值追求也不同。
确认合同无效的目的是维护社会关系的合法状态。诉讼时效的标准化功能是维护新的事实状态。诉讼时效适用于债权请求权。所有债权请求权,无论原因和内容如何,都必须是消除时效的对象,包括履行合同请求权和债务不履行损害赔偿请求权、过失损害赔偿请求权、不当返还请求权、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等。根据各国法律关于时效的规定,不适用于请求确认合同无效。我国《民法通则》对诉讼时效的规定不包括无效的确认...
绝对无效合同的确认和及时性的适用
一、问题的产生
诉讼时效是指消除诉讼时效,是指因一定期限内不行使权利而消除诉讼请求权的法律事实。消除时效的制度功能是促使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。所谓“权利睡眠者不值得保护”,[1]稳定社会经济秩序。
在实践中,经常会出现一些情况,如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,恶意与他人交易,后来由于情况变化不愿履行,以合同无效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责令返还财产或者赔偿损失。此外,还有无效合同的签订和履行,如果合同无效,将损害当事人对合同有效期望的利益,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...
合同相对无效和诉讼时效的适用
三、合同相对无效和诉讼时效的适用
相对无效是指可撤销合同。可撤销合同在被撤销前具有法律效力,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,有义务在撤销期间如期履行合同。有撤销权的当事人不能自行撤销合同,但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或者变更合同。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期,本质上属于排除期,不得中断、中止或者延长。排除期届满,当事人的撤销权将被撤销。可撤销合同在排除期内被撤销或者变更后,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,撤销或者变更的效力可以追溯到合同成立时...
无效合同与诉讼时效问题
从理论上讲,无效合同与合同无效不同。无效合同是合同的类型之一,无效合同是合同的法律效力;无效合同是合同无效的表现之一;除无效合同外,可撤销合同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可产生无效合同的法律效力。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虽然以“合同无效”表述,但实际上是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。无效合同虽然绝对无效,当然无效,从一开始就无效,但合同是否无效,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时,往往提起无效合同确认诉讼,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,导致无效合同诉讼时效的适用和计算问题,主要包括两个方面:一是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是否受诉讼时效的限制;二是合同确认无效后返还财产、不当得利或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期从何时起算...